江苏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
徐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
王朝选
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主题教育活动,使我深深地认识到: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照次序行。
一、学法守法,要依法依规办教
深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使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:没有法外之地、没有法外之教、没有法外之人。法律法规不仅确立了宗教活动的边界,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,更维护了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和谐稳定。作为一名教职人员,必须是爱国守法的好公民,自觉维护法律尊严,将法治精神融入信仰实践和宗教生活中,确保一切活动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。
二、遵守规章制度,确保正信正行
“守戒律”,就要遵守教会规章制度,保持信仰的纯正;同时,也要恪守宗教教职人员的行为规范,常自省,防微杜渐,将外在的戒律约束内化为高度的行为自觉和道德自律,只有严守戒律,才能保持基督教的圣洁性,维护教职人员的良好形象。
三、注重修养,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
“重修为”是作为一个教牧人员发挥作用的内在要求,不仅仅满足于遵守外部规章制度,更要致力于内在思想、德行、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持续提升。坚持纯正信仰,拓宽知识视野,增长见识厚度,加强解疑释惑的能力,使基督教更好的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
四、外树形象,维护基督教的纯正信仰
“树形象”是“学”、“守”、“修”成果的综合体现。我们要树立爱国爱教、守法遵规的形象,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;树立持戒修行、品德高尚的形象,以清净的言行举止展现基督教的庄严与崇高;树立勇于担当、服务社会的形象,促进民族团结、维护社会稳定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;树立与时俱进、开放包容的形象,在保持基本信仰和核心教义的同时,与时代发展同步,与社会进步同频,为基督教的健康传承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。
总之,这次的主题教育活动,是一次宝贵的心灵洗涤,促使我要筑牢法治意识、坚固信仰根基、提升综合素养、担当时代使命,积极引导信徒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为国家繁荣富强、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一名教职人员应有的智慧和力量。